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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发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水姜、荷兰豆、尖椒、象牙芒

发布时间:2024-5-19 22:24:05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16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水姜、荷兰豆、尖椒、象牙芒。

据悉,近期,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20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屯昌屯城良春蔬菜摊(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农博城C区农贸市场I18#摊位)销售的水姜(生产日期/批号:2024/3/31),检验项目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屯昌新兴林香蔬菜摊(地址:屯昌县新兴镇农贸市场2号)销售的荷兰豆(生产日期/批号:2024/3/28),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屯昌县南坤镇南坤中心市场叶海英(地址:屯昌县南坤镇南坤中心市场)销售的尖椒(生产日期/批号:2024/3/27),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屯昌坡心健珠水果店(地址:屯昌县国营中建农场新市场内)销售的象牙芒(生产日期/批号:2024/3/23),检验项目戊唑醇、噻虫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不合格项目,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根茎类蔬菜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均规定,噻虫胺在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尖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食荚豌豆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1mg/kg。荷兰豆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戊唑醇,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迅速被植物营养部位吸收,主要向顶传导至各营养部位。戊菌唑作拌种剂使用,可有效防治谷物上各种黑穗病和腥黑穗病。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戊唑醇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戊唑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戊唑醇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杧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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