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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扰乱市场秩序 公益诉讼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发布时间:2025-3-21 22:23:39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24年4月,申屠某某、刘某某因为电商平台商家提供刷单服务,在短时间内制造不真实的浏览、销量、好评等数据,误导消费者正常购物体验与判断,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五年二个月。2024年6月18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认为虽然组织刷单者申屠某某、刘某某已被判刑,但是积极寻求刷单炒信的电商平台商家尚未受到任何处罚,虚假的商品交易数据及评价信息仍在电商平台上显示,持续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和购买选择。2024年7月17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中刷单量在1000单以上且刷单佣金1万元以上的16家商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立案调查,已收缴罚款14.5万元,对43家刷单量和刷单佣金均较少的商家,依法交由平台删除刷单记录、下架涉案商品。

数据真实性是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商品销量和买家评价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刷单炒信在短时间内通过虚假交易伪造店铺销量及信用度,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使店铺获得更多的关注和交易机会,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聚焦刷单炒信的黑灰产业链,追究组织者刑事责任的同时,携手行政机关追究店铺的法律责任,指导电商平台删除虚假交易信息,有效遏制虚假刷单行为,确保网络交易量的真实性,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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