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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临高5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

发布时间:2025-7-24 12:24:37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1日,记者获悉,近期,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97批次,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5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临高临城俊生蔬菜店销售的白萝卜,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

二、临高县临城孝文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临高博厚马福升手拉手生活超市销售的红萝卜(胡萝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症状。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胡萝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四、临高临城甄果意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荔枝,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可有效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等特性。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五、临高调楼喜日来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铅是在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环境重金属污染物,土壤、空气和水源中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一定的铅,这些铅会不同程度的通过空气、水源和土壤进入食物中。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过多或长期食用,会蓄积在体内,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食物中的铅主要是由环境污染带入食品原料,铅超标多是由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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