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承诺不兑现 经调解终获退款
发布时间:2018-9-21 20:31:55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网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因健身房口头承诺不兑现,消费者要求退款遭拒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周女士投诉称,今年3月,她在某健身房办了为期两个月的健身卡,工作人员向她推荐私教课。因自身工作原因,周女士无法在固定时间上课。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可以她的时间为准。周女士在征得私教同意的情况下花4800元买了16节私教课。上了几节课后,私教总是称时间排不开,导致周女士多次约不上课。周女士要求退还未上完的10节课程共3000元,遭到健身房拒绝。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得知,周女士5月10日提出退课后,健身房工作人员曾承诺退课退款,但需收取手续费或转让费。一个月后,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逾期等理由迟迟不给周女士办理退课退款,最后称不可以退课退款。
金坛消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周女士认为,健身房承诺在先,且不是自己过错,要求原价退课。健身房则以口头承诺证据不足等为由,拒绝退课退款。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合同约定在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课程可以转让,且周女士提供了之前健身房工作人员同意退课的聊天记录。最终,健身房同意退课退款,周女士也同意支付一定手续费。
金坛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健身房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必须签订合同并细读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约定清楚,对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其确切含义,如果没有留下书面证据,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来源: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