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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更名消费被拒 经调解获得补偿

发布时间:2019-8-6 14:58:39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日,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市场监管局调解了一起纠纷,经沟通,某温泉酒店原法人补偿消费者1万元。

 

  日前,消费者吉某向千山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持卡到汤岗子某温泉酒店进行消费时,被告知查无此卡,无法使用。

 

  千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了解到,该温泉酒店已于2017年10月进行了法人变更,酒店也已更名,法人交接条款中明确说明除会员卡以外的一切顶账卡由原法人负责。吉某所持的正是条款中标注的顶账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某诉求属双方债务纠纷,不属于消费纠纷。

 

  千山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实际情况后,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经多方耐心查找,与温泉酒店原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经多次沟通,原法定代表人付给吉某1万元作为顶账卡补偿款。(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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