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对位于万宁市万城镇某五金机电商行进行检查,发现标有“HONDA”标识的通用汽油机5台。该商行无法提供涉案商品合法购进的证明材料。经鉴定,上述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商行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没收侵权通用汽油机5台,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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