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松原肛肠医院在微信公众号、医院简介中宣称,该院为“北京‘安氏疗法’松原分中心”“中国医师协会肛肠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卫生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安氏疗法’分院”等,上述广告内容虚假,影响群众知情权和就医安全。
2025年11月,吉林省松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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