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儋州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7/26 23:51:32

【简要案情】经查,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抖音会员招募广告、小红书笔记等)发布我们的5大优势:双恒温泳池25×50 15×25采用奥运会标准水循环处理系统。”“享恒温泳池+健身+瑜伽+舞蹈”“入会即享恒温泳池+瑜伽+舞蹈一卡通用”等内容。另,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等向多名会员转发会员招募相关信息:“入会即享恒温泳池+瑜伽+舞蹈一卡通用”等,宣称游泳健身的场所为儋州某体育中心室内恒温游泳池。当事人将原室内恒温游泳健身场所更换成室外非恒温泳池,提供的服务与宣传内容不符。

【处罚结果】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对该经营主体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此案明晰了健身行业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诱办预付卡的违法认定标准,严厉打击预付式消费欺诈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震慑行业违法经营行为,倒逼行业规范自律,为同类案件查办提供参考,助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健身消费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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