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儋州那大某餐饮店在某外卖平台开设的网店中,其店铺首页宣传图片明确载有新鲜现炒拒绝预制菜等相关描述,而实际出餐方式为将预制菜包解冻加热后销售给顾客。该店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给予当事人罚款1405.18 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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