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那大某餐饮店涉嫌食品经营的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案

来源:海拔新闻
发布时间:2026/7/29 23:14:44

2026年5月7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儋州那大某餐饮店抽油烟机与墙壁连接处存在较大的缝隙(大约5cm);墙壁抽风扇未加装防虫筛网;清洗台下水管未连接排水管及封堵;地漏排水存在较大缝隙(约10cm)。该店存在以上未能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问题,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返回

上一篇: 某餐饮摊位涉嫌使用伪造证件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下一篇: “黄岭大山”咸鲜芝麻叶等8批次食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