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对广东中正珠宝鉴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现场发现一批标注“新疆中地质珠宝检测中心”的《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鉴定证书》,证书上标注的CMA证书编号201616040170,与当事人自身持有的CMA证书编号202119015672不符。当事人在上述《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鉴定证书》上加盖“新疆中地质珠宝检测中心”检验专用章,并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字。其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2026年5月,荔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取消检验资格,并处罚款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