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戒指断裂维修后克重少0.2克 消保委调解后商家全额退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发布时间:2026/11/1 12:44:51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一起黄金戒指维修消费纠纷。消费者购买的金戒指发生断裂,商家送至第三方维修点维修后再次断裂,且维修后金饰克重减少0.2克。经杨浦区消保委调解,商家最终按照发票原价全额退款。

 

2026年2月15日,消费者骆女士在某知名品牌黄金门店购入一枚黄金戒指,标注克重2.63克,价款3897元。佩戴不久戒指发生断裂。恰逢春节,骆女士希望尽快修好佩戴,门店考虑返厂维修周期较长,未送至品牌官方维修点,而是交由商场内非品牌维修点现场修复。

 

但维修完成后,戒指表面出现明显焊接黑点,再次佩戴不久戒指又发生断裂。骆女士对产品质量产生质疑,向门店提出退货申请。商家认为,无法判定戒指断裂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消费者佩戴不当造成,且已经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拒绝退货。

 

接到投诉后,杨浦区消保委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商家提出可为消费者免费换新,但骆女士对品牌质量存疑,坚持退货。经商家内部请示,同意退货,可在退货称重时发现戒指重量仅2.43克,较原标注克重减少0.2克。商家随即提出,需要消费者补足缺失0.2克黄金对应的价款,方可办理退款。骆女士不予认可,她表示产品始终在销售门店与商家指定的维修点之间流转,自己从未私自处置首饰,克重减少责任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杨浦区消保委指出,在修理过程中,商家存在明显疏漏。消费者送修产品时,商家应将其送往品牌官方维修点,而非为图省事选择其他维修点;维修前应当面与消费者共同对产品进行称重,明确维修前的黄金重量,以便后续责任界定。经沟通,商家认识到售后流程存在缺陷,出于品牌维护考量,同意按照发票金额3897元为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表示将针对本次纠纷开展内部复盘整改,完善售后维修管理制度。

 

杨浦区消保委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黄金饰品属于耐用消费品)在消费者接受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瑕疵举证责任。本案中戒指短期内两次断裂,维修后出现焊接瑕疵,商家无法举证断裂源于消费者佩戴不当,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商品交由商家送修后,全程处于商家管控之下,维修前未当面称重,商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黄金焊接合理损耗一般低于千分之三,本案减少0.2克远超正常损耗范围。商家自行选择第三方维修点,将消费者置于维修风险之中,克重损失责任应由商家承担,消费者无须补足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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