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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广安大康心大药房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7/8 0:11:51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 儋州广安大康心大药房 注册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建设路6号一栋第一层铺面
法定代表人姓名: 符昌美 身份证号: 91460000MA****DC9Q
负责人姓名: 符昌美 身份证号: 91460000MA****DC9Q
直接责任人: 符昌美
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N0DC9Q 案件分类: 药品类
案件名称: 儋州广安大康心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儋市监处罚〔2022〕298号
文书扫描件:
主要违法事实: 儋州广安大康心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处罚依据和内容: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600元。
处罚机关: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 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