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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广安大康源大药房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27 16:18:32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 儋州广安大康源大药房 注册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晨光商场第9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 韩慧奇 身份证号: 4600031985****0634
直接责任人: 韩慧奇
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U0L0G13 案件分类: 药品类
案件名称: 儋州广安大康源大药房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儋市监处罚〔2022〕179号
文书扫描件:
主要违法事实: 儋州广安大康源大药房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涉案货值金额674元,违法所得104元。
处罚依据和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104元;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复方甘草口服玉液”45瓶、“复方甘草片”9瓶;3、罚款3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00104元。
处罚机关: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