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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买药靠谱吗?

发布时间:2024-3-30 11:40:08    信息来源:信息时报   

近年来,各类网购已成为大众常态化的消费模式,网上购药也因其便捷性和经济实惠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青睐。然而,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大众需要警惕网上购买的安全风险。业内人士提醒,目前不少互联网平台提供的买药服务确实能给消费者带来便捷优惠,但对药物的选择一定要谨慎对待。

 

电商卖药竟是“三无产品”

 

近日,王女士外出回家后,发现父亲房间有一支药膏,她查看发现其标注为“医用退热凝胶·疱疹型”,适用于疱疹引起的皮疹瘙痒、疼痛等人群,产品商标为“北京同仁堂”。

 

通过和父亲交谈得知,其父亲在和朋友打电话时说到“生蛇”这一话题,不久就看到电商平台弹出药品推荐,因发现与自己所需的药物符合,就下单购买了。

 

细心的王女士发现售卖方是第三方进驻商家,她检查了药品上的药准字号和械字号,查询后发现异常,药品竟是“三无产品”。王女士尝试跟“北京同仁堂”确认药物真伪,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她尚未获得回复。出于对药物安全的考虑,王女士联系电商客服并告之查询情况,对方表示可以退款。

 

另有消费者向记者表示,他用手机在某些网页搜索“眼红痒”关键词后,短信收到一款名为“埃美丁”的药物推荐,其内容强调药物“快速治眼痒眼红”,而未提及其规范的适应证(过敏性结膜炎)。有执业医生表示,“眼痒眼红”可由多种疾病所致,如果患者仅凭症状自主选择药品,可能延误疾病本身的治疗,建议到正规医院做详细检查。

 

互联网规范买药便捷实惠

 

通过正规途径,用好互联网平台,消费者带来便捷实惠。家住广州滨江东的雷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某天晚上11点多出现拉肚子症状,于是通过在线平台下单一款常用肠胃药,下单后半小时就收到了药品,服用后便安心休息了。雷女士称:“家里常备的药物也会经常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有些常用药物的价格比药店还便宜,但出现不可判断的不适状况时,还是会坚持到医院看病。”

 

家住广东清远的何先生早前出现间歇性头疼症状,他在当地医院就诊开药服用后,仍未见好转。此后何先生通过在线问诊App联系广州某知名医院主任在线问诊,经过详细交流,医生为其开了处方药。何先生服药一段时间后,头痛症状消除。该医生在后续反馈时建议,如果何先生再出现相关头痛症状,应到医院做详细检查。何先生向记者表示,虽然这次在线问诊费用较高(一百多元),但免去了乘车到广州的时间和路费,帮他解决了问题,总体感觉还是更划算。

 

业内人士指出,针对部分就医不方便的情况,互联网在线问诊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患者获得合适的医疗资源。互联网在线问诊提供了详细的医生信息,执业医生开药时有严格的流程把控,患者可以得到更放心的医疗服务。消费者在选购一些常规家用药时,可以通过在线平台合规商家购买,但购买处方药则需谨慎对待。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请勿通过论坛、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渠道购买。

 

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电商平台上第三方进驻商家屡次出现问题。据国家药监局网站2023年12月公布的消息,将三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3年3月,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电商平台上入驻商家江西炜和堂电子商务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家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等药品,违法所得1.13万元,涉案货值金额1.64万元。该商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商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商城入驻商家销售禁售药品案

 

2023年4月,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药满满商城入驻商家江西众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和睦店通过网络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等药品。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2023年4月,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入驻商家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2023年3月,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入驻商家御贝康大药房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4月,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店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风险提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表示,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应当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审核管理,加强检查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网络销售药品。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注意查看企业是否展示《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发现无相关经营资质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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