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坤玲电梯有限公司出借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5-2-28 22:50:03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2024年5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检查发现,海南欣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8月26日与海口市公路局宿舍C栋二单元签订电梯加装工程承包合同。海南坤玲电梯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海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中进行安装告知,事实上由海南欣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排3名工人对电梯进行安装。海南坤玲电梯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出借生产许可证的违法行为。2024年9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责令海南坤玲电梯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南坤玲电梯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电梯安装质量的好坏,严重影响电梯后期的安全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电梯安装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并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