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顺颂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发布时间:2025-2-16 23:43:24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对消费者宣称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实际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且当事人并未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因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推介业务时向消费者发送四川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等资料,并称“这个是我们单位的资料”,同时向消费者发送受托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和《催告函》,在话术中频繁使用“法务团队”“法务援助”“顺颂法务”“案件分析”“立案起诉”“结案”等词语。上述商业宣传与当事人真实经营情况不符。
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购买其服务,采取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青羊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52.8万元,同时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推进“以案促改”,指导当事人完善内部管理措施,推动法律咨询行业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