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口鑫意隆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发布时间:2025-1-6 15:47:05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9月26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儋州市那大镇阳光里小区的电梯进行检查,发现维保单位海口鑫意隆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电梯半月维护保养记录表(8月)》显示,该电梯于2024年8月23日进行维护保养,已超过1个月未进行维护保养,同时现场检查时发现电梯底坑有垃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因小区物业公司拖欠当事人维护保养费,故无违法所得。2024年11月19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