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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天涯鱼胖子海鲜店欺诈消费者案

发布时间:2025-3-14 18:11:02    信息来源:南国都市报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对三亚天涯鱼胖子海鲜店开展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当事人存在多次用冷冻死海鲜偷换消费者选购的鲜活海鲜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7450.4元,数额较大。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450.4元、罚款50万元、停产停业18个月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给消费者财产造成损害,涉嫌刑事犯罪,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该海鲜店2名涉案人员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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