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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酷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发布时间:2025-3-21 22:44:51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从他处收集约20万余条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未向消费者明示过收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且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信息导入到当事人的“斗星智能”系统账号中。通过该系统的机器人语音AI外拨软件,按照当事人确定的AI话术模板,向导入的电话号码自动拨打语音电话,用于推销贷款业务。另查,当事人在未获得上海银行信贷中心委托的情况下,存在以“上海银行信贷中心”名义推销业务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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