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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渔家海鲜面!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

发布时间:2025-4-25 2:15:46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22日,记者获悉,因生产不合格渔家海鲜面(热风干燥方便面),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被罚没款52117.28元。

据介绍,2024年9月14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来自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食品名称为渔家海鲜面(热风干燥方便面),规格:800克/袋,生产日期:2024年7月24日,被抽样单位为海南万家惠贸易有限公司海甸岛二东路分公司,标称生产者为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9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向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渔家海鲜面(热风干燥方便面),现场检查发现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制面车间内的墙壁上有蜘蛛网、墙皮脱落、车间上的设备未及时清理面粉等问题。执法人员对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要求对不合格渔家海鲜面(热风干燥方便面)进行召回处理。

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异议。2024年9月2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2024年11月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异议处理结果通知书》,对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2024年7月24日,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标准(Q/HHM0005S-2024)一共生产50箱(9袋/箱)渔家海鲜面(热风干燥方便面),销售50箱,销售价47.52元/箱,货值金额为2376元,违法所得为2117.28元。检验机构在海南万家惠贸易有限公司海甸岛二东路分公司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渔家海鲜面(热风干燥方便面)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召回5箱零4袋,并已粉碎处理。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据悉,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由海南恒丰国际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合盛粮油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恒丰办公楼。根据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2日发布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针对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存在生产不合格渔家海鲜面(热风干燥方便面)的违法行为,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对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为2117.28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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