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桧芳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发布时间:2025-7-26 0:38:52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案情介绍: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李桧芳食品经营部(下称当事人),通过签到打卡、集中授课、视频讲解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宣传其所售的大蒜油凝胶糖果、珍硒虫草浸提粉、美元水松、山药牛髓粉等具有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压、治疗冠心病等功效。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产品均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且并不能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处10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通过签到打卡方式诱导老年人填报信息、参与“会销”,并通过现场授课、视频讲解等方式,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诱骗老年人购买其产品,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成功查办,有力震慑了不法商家,并提醒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