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消费者组织观点

爆火的“冰杯”不是普通冰块!请避开这些雷区→

发布时间:2025-7-26 0:44:11    信息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室外气温飙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被冰杯所征服冰杯+饮料那是爽得呱呱叫

 

自从去年“雪王”冰杯强势出圈,这一消暑“神器”风靡大街小巷,农夫山泉、蒙牛、伊利等头部企业纷纷入局。便利店、奶茶店、超市冷柜里,这些装着晶莹冰块的透明杯成了年轻人的“夏日救星”。但这小小冰杯,里面门道可大着呢!

 

冰杯与自制冰块并不相同

 

冰杯,顾名思义,就是杯装冰块,不过冰杯中的冰块并非普通自制冰块,而是经过标准化流程、工厂规模化生产制作的冰块,其硬度大、降温快、更耐融。

 

目前,市面销售的冰杯主要执行标准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冷冻饮品 食用冰行业标准》(SB/T 10017-2008)和《冷冻饮品 食用冰》(QB/T 8022-2024)。

 

其中《冷冻饮品 食用冰行业标准》(SB/T 10017-2008)将于2025年10月1日被《冷冻饮品 食用冰》(QB/T 8022-2024)替代。

 

依据即将实施的《冷冻饮品 食用冰》(QB/T 8022-2024),食用冰是以饮用水为原料,经灭菌、注模或不注模、冻结、脱模或不脱模、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冷冻饮品。

 

食用冰应当色泽略透明,形态完整、冻结坚实,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食用冰中的铅含量不得高于0.3mg/kg。

 

食用冰的微生物限量尤其严格:

 

——菌落总数:5个样本均不得超过102CFU/g;

 

——大肠菌群:5个样本均不得超过10CFU/g;

 

——金黄色葡萄球菌:5个样本均不得超过103CFU/g,其中1个样本可以超过102CFU/g;

 

——致病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绝对“零容忍”。

 

冰杯安全的两大“雷区”

 

“水源”是基础

 

如果用没经过过滤净化的水制冰,那么水里的杂质、微生物将一起被“封印”在冰块中。

 

反复冻融:细菌“复活节”

 

当销售环节的低温陈列柜温度高于-15℃(国标要求温度),或遭遇断电、频繁开关门时,冰块会反复融化冻结。而每一次融化都是细菌的“狂欢时刻”!

 

一旦融化超过1小时,即使重新冻硬也已成“细菌炸弹”,食用后易引发腹泻、呕吐等食源性疾病。

 

三招选冰杯,安心过一夏

 

“身份证明”

 

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识应齐全,配料表如实标注;拒绝“三无”产品,警惕路边摊“散装冰”。

 

“颜值状态”

 

包装应密封完好,不要选择封口破损的冰杯;拒绝“变形记”,若见冰块粘连结块、杯壁挂霜,或冰块发黄、有黑点应立即丢弃。

 

“安全红线”

 

冰杯开封后2小时内应食用完毕;儿童、老人及胃肠弱者食用需谨慎,避免刺激肠胃,否则易导致肠胃痉挛。

联系我们 | 互动平台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投诉、咨询电话:0898-66767702 66508917 邮箱:hn66767702@163.com
版权所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琼ICP备13000472号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省工商大厦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