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文城镇芝樾电动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发布时间:2025-8-22 1:25:50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10月9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椰乡路2号的文昌文城芝樾电动车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3款9辆电动自行车外观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车辆外观简图明显不一致,车辆全部加长了座椅长度,加装了外壳和车后靠背板,属于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存在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月23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