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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6日下午,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节前安全整治行动,在澄迈县白莲镇文兴电动车店内发现存在改装电动自行车26辆以及改装配件26箱,至案发日,改装尚未结束。
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6月5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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