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吉阳区转高电动车店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发布时间:2025-9-24 18:16:27 信息来源:三亚发布
2024年12月1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三亚吉阳区转高电动车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10辆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加长鞍座等行为,现场采用卷尺测量鞍座长度,长度为60厘米,大于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第6.1.5条对尺寸限值的规定:“b)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该店擅自改装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加长鞍座等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025年4月17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