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曝光台

健身馆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办卡后停业不给退费,海口美兰法院判决:退钱

发布时间:2025-10-22 14:30:48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黄亮)大学生小罗在学校附近健身馆的促销活动中办理了一张一年期个人健身年卡,办卡一个月后,健身馆在门口张贴《公告》,通知会员暂停营业,经多次协商退款未果后,小罗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美兰法院”)依法判决,扣除合同履行期间,健身馆应向小罗退还费用260元。

2022年4月底,罗某学校附近健身馆开展促销活动,一年期个人健身年卡的费用仅为288元。在校生小罗在办卡一个月后发现健身馆在门口张贴《公告》,称因健身场地租赁合同解除,自2022年6月1日起健身馆暂停营业,并称会尽快找到合适的场地搬迁,或者找周边健身房合作接纳会员。但健身馆并未落实该解决方案。经多次协商退款未果后,小罗将健身馆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健身年卡费用。

海口美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罗向健身馆支付健身年卡费288元,双方成立合同关系。合同履行一个月后,健身馆即停止营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原告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的证据充分,扣除合同履行期间,健身馆应向小罗退还费用260元。

联系我们 | 互动平台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投诉、咨询电话:0898-66767702 66508917 邮箱:hn66767702@163.com
版权所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琼ICP备13000472号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省工商大厦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