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虔驰贸易有限公司将禁止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用于经营性服务
发布时间:2026-2-1 1:32:20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2025年5月21日,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依法对海南虔驰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海南虔驰贸易有限公司用于“以租代售”经营性服务的42辆“黑骑士”牌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值、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三个安全项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要求,货值金额9.85万元。
2025年9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给予海南虔驰贸易有限公司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2辆、罚款12.8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即时配送领域电动自行车“以租代售”新业态的发展,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也在新业态中开始蔓延。产品租赁经营者应与产品生产销售者一样,主动担负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