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生产,农机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6-3-5 23:25:02 信息来源:沧县农业农村局
春耕生产马上开始,已经闲置了一冬天的农业机械即将大量投入使用,为确保农机及其配套农具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实现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的目标,操作人员需遵循以下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一、作业前准备
1.全面检查:闲置后重新启用前,必须对农机及配套农具进行全面保养和检查。重点核查高速运转部件及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制动、转向、传动、行走和照明系统等是否安全有效。
2.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要及时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对所有农机作业人员及作业辅助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其他农机户、农机操作员也要主动参加或自行安排有关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农机安全意识。
3.现场勘察: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现场,清除废旧设施、杂物等障碍,确保无无关人员在场。必要时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消防与照明:作业场所需配备消防器材,夜间作业须有安全可靠的照明设备。
二、禁止使用的情形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严禁投入作业:
1.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件与机具类型不符的;
2.拖拉机无牌或牌照存在挪用、伪造、涂改、失效等问题的;
3.机具处于封存、报废状态,机械未经检验或检验结果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
4.非法制造、拼装、改型,或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5.安全设施如安全销、安全链、防护网、防护罩等缺失或不可靠的;
6.机械转向、制动系统工作异常的;
7.行走系统部件故障或轮胎规格、气压不符合标准的;
8.发动机、传动部分有异响或异常现象的,如发动机运行不稳,熄火困难等;
9.机械部件连接松动、损坏的;
10.配套机具缺件、变形,工作部件安装错误或调节失灵的。
三、机械维护
机械班次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检查和清理维护,确保关键部件完好,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以提高农机安全技术性能与作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