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前期,入驻三亚某夜市的天涯某姑娘餐饮店、个体经营户哈某莲等2位经营主体因消费欺诈、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一年内先后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经查,三亚某购物中心为该夜市交易市场开办者,当事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导致入驻商户一年内出现两次消费欺诈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郑某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一篇: 三亚某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下一篇: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擦亮“海南消费”招牌——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纪实
三亚离岛免税消费券来啦!
“五一”假期去哪玩?来琼海长坡
万宁石梅湾海上烟花秀,“五一”
海口美兰区一季度GDP增长7.
“新老年”崛起 智慧养老成刚需
第六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三亚
飞猪发布数据 清明节假期海南旅
海南旅文推广活动走进布拉格 欧
春运前24天海南综合运输客流量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春运首日预计运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首周:激活发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第一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