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案例焦点

海口某商务酒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发布时间:2026-3-16 1:06:35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案例简介

消费者反映海口某商务酒店在客房卫生间内摆放的洗发水、沐浴露外包装未按规定张贴标签。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立案调查。

处罚过程及结果

经查,酒店方从某网络平台购进洗发水20KG一桶、沐浴露20L一桶,自行将上述化妆品分装至客房使用,分装产品未张贴标签。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等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涉案洗发水1桶、沐浴露1桶。

案例点评

化妆品标签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安全使用权的重要依据,本案中,经营标签不合规化妆品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化妆品监管规定。本案警示酒店、美容美发等经营单位,严禁擅自分装、使用无标签化妆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联系我们 | 互动平台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投诉、咨询电话:0898-66767702 66508917
版权所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琼ICP备13000472号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