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服务费案
发布时间:2026-3-16 1:07:57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案例简介
消费者反映海南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停止提供母婴护理服务后,拒绝退还消费者剩余的预付款。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立案调查。
处罚过程及结果
经查,该公司在经营期间与消费者签订《月子中心服务合同》,以预付费形式提供产后护理服务。停止服务时未主动向消费者约定退款事宜并无正当理由拒绝退款。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400000元。
案例点评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订立的服务合同受法律保护,经营者不履行义务以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以及追究违约责任。对职业闭店、一跑了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绝不纵容。本案也提醒消费者选择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服务要多对比考察,了解经营资质、服务质量、设施设备、价格等,签订合同时要明确退款条件、时限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