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海口市知识产权局接到戴某某就“手机支架(2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侵权的行政裁决请求,要求侵权销售方赔偿经济损失65000元。该局委托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立案处理,经判定,涉嫌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鉴于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保护中心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并联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配合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8000元赔偿的调解协议。为巩固调解成果,保护中心引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引导双方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协议依法获得法律效力。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双方当事人不见面,避免当场争执、激化矛盾,调解员居中引导、释法明理,有助于理性协商;通过引导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将行政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实现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专利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在化解矛盾后,化敌为友,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