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当事人乐东抱由中和供气经营部经营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的结构与尺寸-包覆管长度、包覆管气密性、包覆管耐压性、包覆管柔软性、被覆层阻燃性、接头耐安装强度,经检验检测,不符合GB 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乐东县市场监管局向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涉嫌行政违法线索,2025年5月26日,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