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韦啸 记者顾艳伟)6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以警示震慑、规范引导,切实保障网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鹿寨县新顺食品店发布虚假商业宣传案
鹿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鹿寨县新顺食品店在其网店销售螺蛳粉时,客服宣称产品不含防腐剂,消费者收到货后却发现产品配料表中含有防腐剂山梨酸钾,该食品店涉嫌虚假宣传。针对网络数据易篡改、易灭失的特点,市场监管人员运用电子取证技术,固定网店后台聊天记录及智能回复数据,查实当事人的网店AI管家与人工客服均作出与产品实际成分不符的误导性答复,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经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无既往处罚记录,无主观欺诈恶意,且涉案订单少、货值低,无重大不良影响。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为消费者退款并完成整改,及时消除违法隐患。综合其违法情节轻微、主动纠错、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情形,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其开展法规警示教育,督促其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融安县鸡和鸭说我爱你餐饮店以假充真案
近日,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涉事餐饮店在外卖平台售卖的椒盐牛肉串原料与宣传不符。市场监管人员随即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核查,固定店铺平台宣传页面、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并对门店后厨原料实地抽检。经查,当事人在线上菜单中标注菜品为椒盐牛肉串,实际却使用鸭胸肉风味肉串制作,食材中无牛肉成分。当事人为缩减成本,以鸭肉制品冒充牛肉对外售卖,属于以假充真、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
经查,当事人系首次违法,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取证,第一时间下架违规菜品、完成整改,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较小。综合全案情节,融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