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30日,记者获悉,因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未按规定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等,近期,注册资本50万(元)的儋州广安大新健药业有限公司被罚款60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儋州广安大新健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未按规定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及未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雲植®红霉素眼膏”“愈美片”等药品)的违法行为。 据悉,儋州广安大新健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儋州新健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元),注册地址是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雨林海公馆S1083号商铺。针对儋州广安大新健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6月9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儋州广安大新健药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琼CB8984001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