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6日,记者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2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据悉,10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为:
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店销售的绿豆(豆类),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宁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地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保亭佰姓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秀英川味人家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龙华廖美燕海产品店销售的深海日蛤蜊肉花甲肉250g/份(贝类),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风味腊肠,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市龙华区龙隆隆蔬菜商店销售的【农家自制】酸菜约500g(整颗不切),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龙华区谧文副食店销售的梅菜约200g(蔬菜干制品),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洋浦生源百货店销售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口秀英贵叔烧腊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