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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补贴却未履行价格承诺 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被罚款5万元!

发布时间:2020-4-8 10:14:59    信息来源:椰网 记者 徐明锋   

  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在享受政府发放的工作费用补贴情况下,未履行价格承诺,属价格欺诈。4月7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了解到,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被责令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坡博农贸市场在享受政府发放的工作费用补贴情况下,未履行价格承诺

    2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在查处坡博农贸市场海口龙华符传兴蔬菜摊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案和吴子鹏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案时,发现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在管理坡博农贸市场过程中,在已签订倡议书,承诺保证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的情况下,未能履行价格承诺。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介绍,经查,2020年2月1日海口龙华符传兴蔬菜摊在坡博市场内销售蔬菜时未标明莴笋叶、生菜、小芥菜等商品价格,吴子鹏在坡博市场内销售蔬菜时未标明本地产尖椒的价格。2019年12月27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保供稳价猪肉价格补贴实施文案的通知》,对在参与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保供稳价倡议活动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内销售给市民的合格猪肉每头补贴200元/头(100元/半头),由区商务局依据审核情况拨付补贴给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由各市场负责发放给各猪肉摊主;对参与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保供稳价倡议活动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工作费用进行补贴,按每个市场每天补贴200元/天。2020年1月18日,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作为附议单位在“菜篮子”保供稳价从我做起倡议书上签章并提交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承诺保证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在管理坡博农贸市场过程中,未履行价格承诺。

    坡博农贸市场申辩意见不符合规定,被罚款5万元

    2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向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送达《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月21日,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向该局提出“处罚主体不恰当”和“恳请贵局免于或从轻处罚”陈述申辩。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对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申辩意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不予行政处罚和第三十条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故对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免于处罚的陈述申辩意见依法不予以采纳。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2月1日海口龙华符传兴蔬菜摊、吴子鹏在坡博市场销售蔬菜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在管理坡博农贸市场过程中,在该市场已签章附议“菜篮子”保供稳价从我做起倡议书,承诺保证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并且享受政府发放的工作费用补贴情况下,未履行价格承诺。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行为属价格欺诈。

    记者注意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2月27日依法责令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对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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