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了解到,因销售不合格食品,近日,定安定城海燕冰淇淋销售店、定安富文传荣水产品摊位被立案处理。
据介绍,定安定城海燕冰淇淋销售店销售的鲜奶砖雪糕产品(规格:50g/支,生产日期:2021-6-6),检验项目蛋白质不符合GB/T31119-2014《冷冻饮品雪糕》要求(蛋白质检验结果为0.50g/100g,标准要求为≥8.0g/kg),检验结论不合格。
定安富文传荣水产品摊位销售的罗非鱼(购进日期:2021-7-8),检验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实测值磺胺类(总量)732μg/kg,标准指标≤10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商报记者注意到,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7月底向上述摊位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依法责令停止销售问题产品并召回不合格产品,提供进货渠道,并于近日分别对定安定城海燕冰淇淋销售店、定安富文传荣水产品摊位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