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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澄迈县老城纹艺刺部美容店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到店的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15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2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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