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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临高洋通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定期检验锅炉案

发布时间:2025-1-14 15:49:13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435日,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临高洋通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厂房内1台未经定期检验的工业锅炉正在用于生产。经查,该台锅炉(型号DZL2-0.7-T,出厂编号KQ-0292,内部下次检验日期2023415日,外部下次检验日期2023525日)内外部检验逾期后,仍继续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锅炉的违法行为202474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罚款30000元。

【案件评析】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是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锅炉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特别警惕因单位变更发生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而继续使用的情况,要加强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的宣贯,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做好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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