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游遭遇行程缩水 旅行社担负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5-3-21 22:24:09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24年2月,钱先生等9人参加宁波某旅游公司组织的“老挝轻奢七日游”。游客反映行程中旅游公司服务质量低下,存在擅自减少景点、旅游车辆途中突发故障、司机及地接导游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故钱先生等4名游客自行购买机票,提前一天结束行程返回国内。后游客投诉至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要求该公司承担回程机票费并赔偿损失。经调查,游客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执法队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有关规定督促旅游公司向游客作出赔偿。最终,该旅游公司向游客作出赔偿、补偿共计5400元,回程机票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本案中,导游及司机服务态度差、旅游车辆途中突发故障等问题导致旅游服务质量下降,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此外,旅游行程单作为旅游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对旅游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此,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旅行社应当为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旅游景点等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游客提前一天终止合同、自行购买机票返回的行为,属于游客单方面违约,返程的机票费属于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情形,应由游客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