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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及打击农村销售劣质食品专项检查,发现摊贩林某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猪肉。经查,林某波从万宁市礼纪镇农贸市场购进猪肉53斤,货值金额477元,以流动摊贩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猪肉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林某波现场无法提供猪肉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林某波的行为构成了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林某波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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