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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某通过直播引流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提供便利条件案

发布时间:2025-12-4 23:25:44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查,2024年1月,某销售假冒手表团伙联系了某平台主播成某(以下简称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直播中为其销售假冒手表的微信账号引流,每引流一个粉丝添加账号可以分成20元。2024年1月至2月,当事人利用其主播身份,在明知他人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手表的情况下,在直播中循环播放其剪辑的名表视频,并通过直播公屏打字、粉丝群内发布账号链接等方式引导粉丝添加他人微信账号了解手表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没10.0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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