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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静安区伦伦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发布时间:2025-12-4 23:26:05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查,上海市静安区伦伦食品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品牌直播、微信群、积分福利等方式定向招揽老年消费者,组织其参与所谓“互助交流会”,并借此向老年会员群体进行产品推介宣传。当事人在向老年消费者推介预包装保健食品时,作出了“降尿酸”“防老年痴呆”“清理体内垃圾、治疗便秘、减内脂”“降三高”“防癌抗癌”等内容的宣传,其所涉产品均为预包装保健食品而非药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功效。当事人推介时所宣传上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不实。

 

2025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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