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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某电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发布时间:2026-1-25 0:04:03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案情简介:当事人202453120241231从事销售网店开店培训课程以来,通过虚构学员成功案例、实际办公场所直播人员身份描述和全额退款承诺等信息在企业微信、钉钉等平台上发布,并以虚构信息推介诱导学员投入较大金额购买其培训课程学员经培训开网店,却达不到当事人所宣传效果,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与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0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案件评析:当事人在开展网店开店培训课程销售过程中,以虚构学员成功案例、直播人员身份描述全额退款承诺等内容,属于“虚构事实”的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不仅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其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挤压了其他诚信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该案的查处有力彰显了法律威慑力,也警示广大经营主体应坚守“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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