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2025年7月1日,屯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新兴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时发现屯昌新兴阿和电动车行正在销售2辆经改装后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7月18日,屯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一篇: 海口市琼山区仁尚电动车行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案
下一篇: 让新型陪伴经济在行业规范中行稳致远
三亚离岛免税消费券来啦!
“五一”假期去哪玩?来琼海长坡
万宁石梅湾海上烟花秀,“五一”
海口美兰区一季度GDP增长7.
“新老年”崛起 智慧养老成刚需
第六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三亚
飞猪发布数据 清明节假期海南旅
海南旅文推广活动走进布拉格 欧
春运前24天海南综合运输客流量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春运首日预计运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首周:激活发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第一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