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上,收割机的轰鸣声响起,将金黄的水稻整齐地吞入腹中,粮食运输的车辆在田间一趟一趟奔走,将丰收的喜悦传递到千家万户……农机的运用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产条件。然而,技术与效率的背后,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与规范保障,今天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农机安全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吧!
特别提醒
违反以下法律法规,最高处罚: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吊销操作证件!
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一、机要有牌证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应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且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牌证要有效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
收缴证书和牌照,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操作要持证
1.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操作证件。
2.未取得操作证书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
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驾驶要规范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吊销操作证件。
五、维修经营要合规
1.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机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机,或者拼装、改装农机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机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从事农机维修经营没有必要的维修场地、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措施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法律法规可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网站查询。
金色的丰收,需要安全的护航,请每一位农机从业者都将安全常记心间、融入日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用安全的农机作业,绘就最美的丰收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