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记者获悉,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协助他人以虚假地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专业登记代理中介彭某博被罚款5万元。
据介绍,2025年11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收到线索,彭某博在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输送,在对彭某博调查过程中,彭某博主动交代协助他人以虚假地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彭某博作为从事登记代理业务的中介人,2023年11月22日,彭某博接受委托人牛海洋的委托,代为办理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手续。彭某博明知委托人无真实合法的经营场所,仍主动为其编造、提供虚假地址,代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经营主体设立登记。彭某博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虚假地址骗取海口琼山寻求贸易商行(名称:海口琼山寻求贸易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D54DL57X,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海德路1-5号道客和悦嘉园4栋1207-3号,经营者:牛某洋,注册日期:2023年11月22日)的营业执照和海口琼山自评贸易商行(名称:海口琼山自评贸易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D549DA6B,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海德路1-5号道客和悦嘉园4栋1207-5号,经营者:牛某洋,注册日期:2023年11月22日)的营业执照,同时执法人员从内网查询上述两个个体户的委托代理人是彭某博。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6日前往上述商行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地址不存在,通过登记的联系电话无法与商行经营者取得联系。随后,执法人员通过询问物业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商行登记地址不存在,是虚假地址登记的违法事实。彭某博通过上述虚假登记代理服务,共计收取代办费用6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为,彭某博作为专业登记代理中介,协助他人以虚假地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彭某博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彭某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6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